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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体系


 
实验教学体系建设
    为了切实提高中心在人才培养中的地位,充分发挥中心在创新能力培养中的作用,结合学院 “十一五”规划建设目标以及本中心的具体实际,确立如下指导思想和建设思路:
    从学科、专业建设的高度,充分挖掘中心的资源优势和发展潜力,本着突出特色,强化交叉,理论与实践、教学与科研并重的原则,以能力培养为主线,对课程教学实验室进行分层次整合,建立专业基础、专业、综合三个层次的教学实验室;其中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含地下水科学与工程)基础类实验内容占34%,专业类内容占15%,应用与综合类占51%,环境科学与工程基础类实验内容占27%,专业类内容占29%,应用与综合类占44%。新建综合交叉类实验室4个,可以满足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地下水科学工程、环境工程等专业类学生从事研究型与创新型实验的要求。
    通过各层次实验室的演示性实验、验证性实验、综合性实验、设计性实验和探索性实验的建设,构建了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地下水科学工程、环境工程等本科专业的实验教学体系,强化学生的动手能力、观测能力、综合能力、应用能力以及数据处理和分析能力。
1 学科专业层次的实验室的构建
    依据各专业《教学计划》设置三个层次的教学实验室:
(1)专业基础类教学实验室:将各专业的基础课实践教学整合为一类教学实验室;
(2)专业类教学实验室:将各专业的专业主干课实践教学整合为一类教学实验室;
(3)综合类教学实验室:突出地下水特色,强化学科专业的交叉,开设地下水与环境、水资源与环境保护、水土污染与修复技术、地下水与生态环境等交叉性、综合性实验室。
2 实验室教学内容的设计
    实践课在专业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中的开出率为100%。
专业基础实验室、专业教学实验室的实验内容由相应课程教学小组设计,设计原则为:
(1)理论与实践并重原则,实践课的学时数占课程学时的30~50%;
(2)教学与科研并重原则,及时将科研与生产实践成果补充为实践教学内容,每学年新增或补充一项新内容;
(3)演示性实验和验证性实验比例不高于20%,设计性实验和探索性实验不低于40%;
(4)配备系统的实验讲义、教材和实验指导书,明确各个实验所需仪器、设备和试剂;
(5)动态跟踪本课程相关的实验技术与仪器的最新进展,及时向中心反馈相关信息;
(6) 提出本课程实践课的考核方式、要点和内容,实践课成绩在总成绩中的比例不低于40%;
(7)课程教学小组提出的实践教学方案由中心学术指导委员会与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执行。
    综合实验室的实验内容由课程教学小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和中心管理委员会联合设计,设计原则为:
(1)突出地下水学科的优势和特色,兼顾学院其他学科专业与地下水学科的交叉;
(2)设计型实验和探索型实验,重点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应用能力以及数据处理和分析能力;
(3)配备系统的实验讲义、教材和实验指导书,明确各个实验所需仪器、设备和试剂;
(4)提出各种实验的考核方式、要点和内容;
(5)要求各专业学生在本实验室至少独立完成1项实验,鼓励学生依托本实验室完成毕业设计、学位论文;
(6)协调本中心与国家重点实验室、兄弟院系实验中心的关系,为进入本实验室开展实验研究的学生争取更多资源;
(7)积极开展虚拟实验室建设。
3 实验室仪器及人员配备
    中心学术与管理委员会依据各类实验室提出的仪器与试剂需求,进行汇总分类,最后分配到各类实验室,各类实验室依据仪器性质、教学需要等,可分为若干个分室。
    各类实验室配备1名专职实验技术人员,主要负责:(1)指导进入本实验室的学生进行相关实验技能及大型仪器设备的操作训练,不合格者不予在本实验室进行任何实验活动;(2)协助主讲实验教员,进行实验准备与指导工作;(3)负责本实验室的仪器管理、室内卫生与安全、实验记录与档案管理;(4)负责本实验室新购置设备的调研、招标、安装、调试。
 
    目前,中心实施的实验教学体系可概括为“3+2”模式,即基础型、综合提高型和研究创新型实验3个层次,与结合科研训练和生产实践的模式;构建了与之相适配的半开放式实验教学体系,并正积极争取早日实现实验室的全面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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