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课部)及信息技术教学实验中心:
按照《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教学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中地大(汉)资实字【2015】05号),2015-2016学年度实验室开放基金实行项目管理制,为严格按照项目管理的程序实施全过程管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申报
1、2015-2016 学年度教学实验室开放基金以各学院(课部)及信息技术教学实验中心为申报单位,主要面向本科生和低年级研究生。
2、申报项目的内容原则上包含综合设计型实验、研究创新
型实验或对验证实验的改进、实用新型发明、设备研制等,具体依托实验项目可参考《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开放实验项目指南(
2015-2016 学年度)》。
3、申报项目的额度,原则上普通项目5000元以内,重点项目10000元以内。
4、鼓励本科生、硕士生交叉组队,鼓励不同学院、不同年级同学交叉组队。交叉组队的,由团队的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进行申报。
5、今年申报采取纸质申报和网上申报并行的方式。申报开放基金项目的学生请按要求填写《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教学实验室开放基金立项申请表》(在资产与实验室设备处网站下载),并提交1份纸质文档给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时请登录教学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申报管理系统。
6、基金资助的经费预算主要用于项目实施中发生的实验耗材费、制作加工费和少量的小工具费用,不含资料费、打印费、会议费、差旅费等费用。
二、项目评审
1、各申报单位组织专家对学生申报项目进行审查初选,初选依据为立项的真实性、资助的必要性、实验研究方法的可行性、经费预算的合理性等,初选合格后填写《教学实验室开放基金立项申报汇总表》。经各二级单位主管实验室工作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将《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教学实验室开放基金立项申请表》和《教学实验室开放基金立项申报汇总表》报资产与实验室设备处。
2、资产与实验室设备处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复审,根据“择优、择特、择强”的资助原则确定资助项目和资助金额。
3、已获得学校其它经费支持的项目,原则上不再资助。
4、评审结果在校园网上统一公示,公示结束后报学校领导审批,并将审批结果下达各申报单位。
三、注意事项
1、往年未验收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及团队,原则上不得参加本年度的立项申请。
2、为了保证教学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的实施效果,每个团队一般不超过3人;各申报单位每名指导老师指导的开放项目数应不多于3个。
3、开放基金项目的验收采取集中分组验收和部分汇报答辩的方式进行,参与答辩的项目数为批复立项数的10%,具体答辩项目由学生自荐、单位推荐和专家抽查产生。
4、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重在对学生进行实验的意识、思维、技能和素质的训练,提高学生实践创新能力。项目验收时除了考察立项申报的目标达到与否,还将重点检查在实验室工作的记录,没有达成立项目标的,应有具体的实验分析和改进方案。
5、教学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1年,且以学年度为时间单位。
6、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15 年10 月20 日。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实验室管理科
联系人:常虹、许勇
联系电话:67885068
教学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申报管理系统:http://202.114.201.180:8080/dzdx/(资产与实验室设备处网站首页\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系统\教学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申报管理系统)
资产与实验室设备处
2015 年9 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