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机房作为环境学院的重要教学资源,原则上只向有课程安排的教师、学生开放,未经批准者不得进出机房。为了维护环境学院机房系统平台安全、稳定、高效地运行,促进计算机资源的合理有效使用,保障教学和科研活动的正常有序,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 需要使用机房的教师或学生,应事先向机房管理人员申请,获得批准授权和高性能开放实训云平台账号后方可使用。
二. 进出机房的所有人员均应自觉遵守环境学院教学实验中心各种相关规章制度和卫生安全管理细则,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共同维护干净整洁、安全有序的上机环境。
三. 进入机房后,应服从指导,按照规定进行操作。未经许可,不得私自插拔鼠标键盘,不得随意搬动或移动设备,不得在计算机服务器内安装或卸载任何软件。注意,计算机终端内不能保存数据,并请特别小心计算机终端重启后的数据丢失。
四. 上机期间,应认真遵守课堂纪律,不得高声喧哗,不得聊天或玩游戏;应自觉保持机房卫生,并爱护学院财产,不得将食品或其他无关物品带入机房,不得在机房内涂抹乱画。
五. 在机房计算机终端中插入U盘等存储设备拷贝数据前,应使用最新的杀毒软件扫描该存储设备,确保上传到服务器的文件中不含有任何计算机病毒或木马。
六. 机房使用人员若发现任何异常现象,如机器故障、网络故障、病毒等,应立即向机房管理员反映,不得自行处理。
七. 机房使用完毕后,应按照规定步骤退出系统,关闭计算机终端,并自觉配合机房管理员填写机房使用记录。
八. 离开机房之前应先将个人桌面收拾干净、物品摆放整齐,做好地面清洁卫生,然后关闭空调,关窗关灯关门。
九. 严禁在机房内进食、抽烟、随地吐痰,严禁使用明火或加热设备,严禁随意对设备断电或更改设备供电线路,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十. 因操作使用不当,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造成机房的家具或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者,应及时向学院报告,将按照学院相关制度酌情赔偿。对于故意破坏学院财产,或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推卸责任,造成严重后果者,除责令赔偿外,还将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349机房使用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