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学院实验教学中心现有冷库,用于存放需要冷藏和冷冻的样品,服务于全院教师学生的教学与科研工作。为保障冷库良好的运行,制定了如下管理规定。
一、冷库存放样品时,请将样品分类封装好,贴上标签,注明样品名称、存储人姓名、联系方式、储存条件及储存日期。联系冷库管理人员,填写冷库使用登记表,填写使用人姓名、使用人学号、联系电话、教师姓名、样品名称、储存条件、储存日期及取用日期。冷库存放样品请按格集中摆放。
二、使用冷库时,确保两人在场,必要时穿上防冻服,做好防冻措施,注意安全。
三、冷库中的设备开关需管理员操作,请勿擅自操作。
四、冷库样品取用时,需联系管理人员,并做好登记。冷库样品请在登记取用日期前取走,如需延期,请提前联系管理员做好续期登记。实验中心对于超期后2个月长期不认领的样品不负责,将会集中清理。
五、冷库运行中如有异常无法工作,冷库管理人员会通知使用人及时取走样品,请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并留意相关信息。
六、冷库中严禁存放有毒有害危化品,严禁存放非样品物质。
七、冷库使用中,请将样品有序摆放,维护良好的卫生环境。
八、为了方便使用,对于小批量样品和频繁使用样品,如可存放于冰箱,不建议存放于冷库。
九、对于不按规定存放样品,超期后2个月长期不认领样品和不按时缴纳存放费用的,禁止后期使用冷库存放样品。
十、冷库存放样品提供一段时间免费,超期后将采取收费形式。
样品存放承诺书.pdf
样品存放信息表.pdf